威力盟:96年起固定資產折舊提列方法變更不致於產生會計原則變動累積影響數

2007/02/14 08:57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3080)威力盟-公告本公司固定資產折舊提列方法變更不致於產生會計原則變動累積影響數。

1.事實發生日:96/02/12
2.公司名稱:威力盟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八號規定,自96年1月1日起,折舊方法改變不再視為會計原則變動,故本公司自96年度起,固定資產之折舊提列方法改變不致於產生會計原則變動累積影響數,業經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96年2月12日出具之函文確認在案。
6.因應措施:
(1)本公司於民國96年起針對固定資產之折舊提列計算由直線法改為定率遞減法,此會計變動原視為會計原則變動,並於95年10月23日經董事會通過迄95年12月31日止因固定資產折舊方法變更所產生之會計原則變動累積影響數預計影響本公司稅後利益新台幣157,027仟元,且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6年1月3日金管證六字第09500160063號函核准在案。
(2)依修訂之「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八號規定,自96年1月1日起,折舊方法改變不再視為會計原則變動而係會計估計變動,故本公司自96年1月1日起,固定資產之折舊提列計算由直線法改為定率遞減法不致於產生會計原則變動累積影響數,惟對損益之影響係於當期及以後各期處理。
(3)本公司採權益法認列之轉投資子公司自96年起,其固定資產折舊之提列方法由直線法變更為定率遞減法,因變更固定資產折舊方法所產生之會計原則變動累積影響數原預計將影響本公司投資收益新台幣175,307仟元,配合本公司會計政策之一致性,此項變動不再視為會計原則變動而係會計估計變動,亦不致於產生會計原則變動累積影響數,惟對損益之影響係於當期及以後各期處理。
(4)本公司依會計師之函文內容公告此項變動不致於產生會計原則變動累積影響數後,將另行函報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備查。
7.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案業經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楊柳鋒會計師及林琬琬會計師96年2月12日安建(96)審(141C)字第0919L號函內容如下:
受文者:威力盟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威力盟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預計於民國九十六年度起針對固定資產之折舊提列計算由直線法改為定率遞減法,因此項會計變動原視為會計原則變動並於民國九十五年十月二十日經本會計師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六條之規定予以複核竣事,惟因相關會計準則公報修訂,對此項變動不再視為會計原則變動,而視為會計估計變動,相關會計處理亦因此有所不同,茲更正說明如下:
因威力盟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已於民國九十五年十二月十八日將此項折舊提列方法改變視為會計原則變動,並將經本會計師複核之預計會計原則變動累積影響數計157,027千元向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查照,並於民國九十六年一月三日取得金管證六字第09500160063號函核准,惟依民國九十五年七月二十日修訂之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八號規定,自民國九十六年一月一日折舊方法改變不再視為會計原則變動而係會計估計變動,故威力盟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自九十六年一月一日起由直線法改用定率遞減法提列折舊不致產生會計原則變動累積影響數,預計產生之損益影響,將於當期及以後各期處理。
個股K線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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