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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97)佳必琪-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8/06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佳必琪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
4.發行總額:面額上限新台幣10億元整
5.每張面額:新台幣10萬元整
6.發行價格:以不低於面額102%為限,實際總發行金額以競價拍賣結果而定。
7.發行期間:3年
8.發行利率:票面利率0%
9.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主要係投入新產品開發、研發人才、設備暨軟體,並擴充海外子公司北越廠之機器設備、擴大產能,以及償還銀行借款。
11.承銷方式:採競價拍賣方式辦理公開承銷
12.公司債受託人:授權董事長決定
13.承銷或代銷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4.發行保證人:不適用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
16.簽證機構:不適用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相關轉換辦法將依相關法令辦理,授權董事長視金融市場狀況與主辦承銷商共同議定並呈報相關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發行之。
18.賣回條件:相關轉換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並報准證券主管機關後另行公告。
19.買回條件:相關轉換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並報准證券主管機關後另行公告。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相關轉換辦法將依相關法令辦理,並報准相關主管機關後另行公告。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相關轉換辦法將依相關法令辦理,並報准相關主管機關後另行公告。
22.其他應敘明事項:
(1)因資本市場籌資環境變化快速,為掌握訂定發行條件及實際發行作業之時效,本次發行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籌資計畫有關之發行金額、發行價格、發行時程、發行條件,以及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運用計畫項目、資金來源、預計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指示、相關法令修正,或因應金融市場狀況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有所變化而需修訂或修正時,擬請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2)為配合本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籌資計畫之發行作業,擬請授權董事長核可並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發行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契約文件及辦理相關發行事宜。
(3)本次發行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如有未盡事宜擬請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