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eyDJ新聞 2026-07-31 09:19:34 陳怡潔 發佈
金管會昨(30)日預告將第三階段12家融資租賃業者納入金融消費者保護法適用,冀消費者權益獲周全保障,消費爭議得以迅速、有效解決;第三階段將納管中泰租賃、台灣歐力士等12家業者,預計9月15日生效,合計三階段共納管38家融資租賃公司。
金管會表示,為增進消費者權益保障,規劃分三階段將台北市租賃商業同業公會(簡稱租賃公會)會員從事以自然人為對象之應收帳款收買、分期付款買賣或具類似融資性質業務者,納入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簡稱金保法)適用。第一階段將中租(5871)、裕融(9941)、和潤(6592)及日盛台駿(6958)4家上市集團旗下共13家融資租賃業者,公告為金保法第3條第1項所定之金融服務業,並於2025年9月15日生效;第二階段則納入金融機構轉投資的融資租賃業者13家,自2026年3月15日生效。
金管會表示,將繼續推動第三階段納管,並預告將12家租賃公會會員,如從事以自然人為對象之應收帳款收買、分期付款買賣或具類似融資性質業務者,公告為金保法第3條第1項所定之金融服務業,並自2026年9月15日生效。12家業名單為中泰租賃、台灣歐力士、遠銀國際租賃、台灣賓士資融、萬泰租賃、遠信國際資融、遠信國際租賃、匯豐汽車、匯豐協新租賃、斯堪尼亞資融、長鴻國際、台灣芙蓉總合租賃。
金管會並表示,在完成三階段納管後,金管會第四階段將鼓勵其他有從事以自然人為對象之應收帳款收買、分期付款買賣或具類似融資性質業務之融資租賃業者主動加入租賃公會,接受金管會會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