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實新聞 2014-03-04 10:32:29 記者 戴詩珊 報導
大陸外匯管理局上海分局發佈細則指出,上海自貿區內企業境外外匯放款金額上限由其所有者權益的30%調整至50%,而大陸境內銀行透過自貿區內的國際外匯資金主帳戶吸收存款可在不超過10%的額度內境內運用。
先前舉行的外匯管理支持自貿試驗區建設政策通報會已透露,自貿區將實行外商投資企業外匯資本金意願結匯,將簡化經常項目收結匯、購付匯單證審核,放寬對外債權債務管理,並改進跨國公司總部外匯資金集中營運管理、外幣資金池及國際貿易結算中心外匯管理試點政策。
上海自貿區官網刊登了外管局上海分局關於支持自貿區建設外匯管理實施細則全文,並指出將境外直接投資債權登記納入境外外匯放寬登記管理,取消境外融資租賃債權審批,允許境內融資租賃業務收取外幣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