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發布稀土業准入條件,料淘汰近20%產能

2012/08/07 12:12

精實新聞 2012-08-07 12:12:42 記者 戴詩珊 報導

大陸工信部6日發布《稀土行業准入條件》,首次從生產規模方面設置稀土准入門檻;而相關管理部門官員預計,全國有將近20%的產能將會被淘汰。

稀土行業准入條件規定,以氧化物計算,混合型稀土礦山企業生產規模應不低於2萬噸/年;氟碳鈰礦山企業生產規模應不低於5000噸/年;離子型稀土礦山企業生產規模應不低於每年500噸。

使用混合型稀土礦的獨立冶煉分離企業生產規模應不低於8000噸/年;使用氟碳鈰礦的獨立冶煉分離企業生產規模應不低於5000噸/年;使用離子型稀土礦的獨立冶煉分離企業生產規模應不低於3000噸/年。

此外,稀土金屬冶煉企業實物量生產規模應不低於2000噸/年。以上各類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最低資本金比例不得低於20%。

工信部稀土辦公室主任賈銀松稱,截止2010年底,大陸礦山企業有23家、冶煉企業有99家。按照稀土行業准入條件規定,將有三分之一的礦山企業和接近二分之一的冶煉分離企業未達標,預計全國稀土業有將近20%的產能將會被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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