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放寬投信自有資金可投資基金上限

2012/09/11 18:48

精實新聞 2012-09-11 18:48:10 記者 蕭燕翔 報導

金管會11日指出,放寬投信自有基金投資基金總額上限,將由現行不得逾淨值30%提高至40%,以提高自有資金用用效率。 

金管會官員表示,現行法令規定投信事業自有資金購買國內募集基金、對不特定人募集期貨信託基金及境外基金的總金額,不得超過該公司最近1期淨值30%。

考量投信自有資金運用是以銀行存款、國內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國庫券、可轉讓銀行定期存單、商業票據及基金受益憑證為限,業務性質相對單純,金管會委員會將於近期發布函釋,將購買基金投資上限由淨值30%提高至40%,避免自有資金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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