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將強化監管與執法架構,未來可擴大發布禁令對象及範圍
新加坡國會本(2022)年4月5日三讀通過新制定的「金融服務與市場法案」,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將強化金融業的監管和執法架構,以及因應金融市場數位化和轉型所帶來的新監管挑戰。今後金管局可擴大發布禁令的對象和禁令涵蓋的活動範圍,防範「數位代幣服務供應商」(digital token service providers)洗錢和進行恐怖主義融資的相關法規也列入新法案。
新加坡貿工部兼文化、社區及青年部政務部長陳聖輝4月4日在星國國會二讀該法案時表示,近年來,金融業出現重大變化,必須確保金管局能跟上發展步伐,具有促進新產品和服務發展的工具,同時管控相關風險。金管局目前的權力有限,只能根據現有的財務顧問法令、證券與期貨法令和保險法令,向交易代表和保險經紀等特定人員發出禁令;有些在金融業任職的人員不在範圍內,如銀行經理。新法案將整合及擴大金管局發出禁令的權力,除了擴大得以發布禁令的對象,也擴大禁令涵蓋的活動,包括付款服務和其他重要金融業活動。此外,新法亦將目前在星國創立的數位代幣服務供應商增列為管制對象,惟倘其未在新加坡本地提供服務,則不受防止洗錢和恐怖主義融資法規監管。
新法案亦整合金管局在各項法令下,對科技風險管理實施管制要求的權力,每項違規的最高罰金上調至100萬星幣(約74萬美元)。未來金融機構若遭遇嚴重網路攻擊,或自動提款機和線上交易中斷等基本金融服務受到干擾時,可能因數項違規而面臨高於100萬星幣(約74萬美元)的罰款。
金融服務與市場法案也將為獲准進行糾紛調解機構中的調解員、仲裁員和職員提供法定保護,使其免受法律追究。但是,若其行為涉及刻意失當、疏忽、欺詐或貪汙,則仍須負相關責任。(資料來源:經濟部國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