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實新聞 2012-10-17 08:35:10 記者 陳怡潔 報導
金管會對券商端出利多,宣布大幅鬆綁證券商自行買賣外國有價證券限制,投資限額從現行最高淨值10%提高到30%,也刪除券商自行買賣外國有價證券應在11個國家、18個交易所交易的限制,讓券商可投資標的更多。
近期台股量能不足,券商生意也大受衝擊,因此金管會採納業者建議,放寬券商自行及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限制,包括提高證券商自營商海外投資的限額,從券商現行最高淨值的10%上修到淨值的30%。
證期局主秘吳桂茂表示,限額放寬後,若以去年資料推算,證券商自有資金投資外國有價證券的金額,將從300億提高到984億元。
金管會也刪除了券商自行買賣外國有價證券應在11個國家、18個交易所交易的限制,未來除了大陸地區,將完全不再設限,且買賣債權性標的信用評等從原本的BBB等級以上,放寬為BB級即可,讓券商可投資標的更多。
吳桂茂表示,過去證券商自有資金僅能在日本、美國、韓國、加拿大、英國、德國、法國、瑞典、澳洲、香港、新加坡等成熟市場的交易所交易,但券商公會建議開放赴新興國家買賣有價證券,因此這次法規全面放寬,除了大陸地區仍在研議,其他國家一律不再限制。這項放寬預計將可提升券商的投資彈性與效率、提供專業投資人更多元化的投資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