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稅務局:2027年財富稅改革不可行
荷蘭新聞公報(NIS News Bulletin )於 9月23日報導:
荷蘭稅務機關 (Belastdienst) 告知財政部,到2027 年不可能推出基於實際資本利得的新資產稅制度。
荷蘭最高法院於 2021 年裁定,現行基於虛構回報的制度非法,因此需要引進新資產稅制度。但稅務局認為該系統變革非常複雜,以至上屆政府目標 2027 年推出的系統變革並不現實,主因是需要對 ICT (資訊與通信科技)基礎設施進行變革。
荷蘭最高法院於 2021 年裁定,政府非法假設一個人的部份財富投資於股票,且政府不應根據假設的(虛構的)回報徵稅。與此同時,稅收方法在第一點上已得到令人滿意的調整,但在第二點上尚未調整。
最高法院亦裁定,繳稅過多者應得到補償,至少對提出異議者給予補償。根據荷蘭金融報《Het Financieele Dagblad》報導,由於該系統未根據最高法院的要求進行調整,財政部每年損失約 20 億歐元。
荷蘭財政部長Elco Heinen日前在報上表示,荷蘭是民主法治國家,將向所有受影響者全額償還其所有超額徵稅。政府不打算在其他地方加稅或削減這項業務,取而代之將僅需增加國債。
稅務局看似不可避免的延期絕不是第一次,上屆內閣最初希望在2025年引入制度變革,之後,先延後到2026年,然後再延至2027年。(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