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智 澄清並說明本公司及子公司接獲法院訴訟起訴狀相關事宜
2026/09/01 21:09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3041)揚智-澄清並說明本公司及子公司接獲法院訴訟起訴狀相關事宜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1)廈門金景華(牛牛牛)創業投資合夥企業
(2)揚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ALi Innovations Corporation
(4)揚智電子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
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
(2026)川01民初869號
4.事實發生日:115/08/31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1)本公司前經營團隊於民國111年1月透過子公司 ALi Innovations
投資寰宇智芯科技(成都)有限公司(下稱寰宇智芯),並由
ALi Innovations 與其他投資人簽署增資協議及其補充協議,
約定特定條件下之股權回購協商機制。本公司與子公司揚智電
子科技(成都)有限公司(下稱揚智成都)均非前述協議之簽
約方。
(2)子公司揚智成都於 115 年 8 月 31 日接獲四川省成都市中級
人民法院送達之起訴狀,原告廈門金景華(牛牛牛)創業投資合
夥企業要求本公司及相關子公司履行寰宇智芯股權購買義務,
並給付價款人民幣 22,337,963 元及 10% 違約金。
6.處理過程:委請律師依法定程序辦理。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子公司 ALi Innovations 已於 112 年 12 月 31 日評估營運狀況
後,依審慎原則認列寰宇智芯股權投資賠償負債準備新台幣 365,182
仟元。當年已提列完畢。
本公司及子公司揚智成都非簽約主體,目前已委任專業律師處理相
關訴訟程序,以維護本公司及股東最大權益。本案對本公司整體營
運無重大不利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本案已委請律師處理,律師將協助後續法律事宜。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個股K線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