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eyDJ新聞 2026-10-01 09:04:01 丁于珊 發佈
經濟部於昨(30)日截止離岸風電區塊開發第三期(3-3期)選商受理申請,迄截止時間,共計收到2家開發團隊、2個風場親自送件提出申請,爭取參與本期選商,本次招商獲選風場預計於2030年至2031年完工併網。
離岸風電區塊開發第三期選商受理申請於昨日傍晚截止收件,共有2家開發團隊送件,分別為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以及沃旭能源。CIP表示,於30日早上9時30分繳交渢妙三號離岸風場的標書,這是CIP連續第5次參與台灣政府的離岸風電招標;在渢妙三號之前的4座離岸風場,橫跨並落實第二階段潛力場址與第三階段區塊開發,一路與政府、產業鏈和金融保險業順逆與共。
CIP強調,公司根據在台灣9年來連續開發建設4座風場所積累的經驗,提出渢妙三號風場的標書,對標書內容與未來的執行深具信心。
沃旭能源也表示,已依據經濟部《離岸風力發電區塊開發場址容量分配作業要點》正式遞交投標文件,參與台灣離岸風電區塊開發3-3期選商;此次提出相當成熟的標案,兼具堅實技術能力、商業可行性及務實ESG承諾方案。沃旭期待把在台灣建置近2GW離岸風電所累積的專業實力和經驗學習注入大肚一號風場,進一步協助台灣產業邁向低碳發展及淨零轉型。
針對此次投標結果,能源署說明,開發商全球投資佈局及選商時程規劃未能配合等因素,間接影響參與遴選意願;依選商機制規定,開發商亦可採郵遞掛號送件,本署將於蒐集所有投標案件後,續依程序辦理申請案件資格、履約能力及相關審查等相關作業,並於今(2026)年底前完成選商作業及公告容量分配結果,擇優遴選具履約能力業者投入離岸風電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