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112年第3季財務報告之每股淨值資料符合應暫停及恢復融資融券交易之名單
一、臺灣證券交易所依據「有價證券得為融資融券標準」第4條及「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業務操作辦法」第22條及第23條規定,審核上市公司(不含金融控股公司)公告並申報之112年第3季財務報告每股淨值資料,符合暫停與恢復融資融券交易之有價證券調整名單如下:
1.每股淨值低於票面,應暫停融資融券交易之有價證券共有2種:宏遠(1460)、虹揚-KY(6573)。
2.每股淨值回復至票面以上,應恢復融資融券交易之有價證券共有3種:泰豐(2102)、東森(2614)、寒舍(2739)。
二、以上調整作業自本(112)年11月22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