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信託證等16家發行人於101年11月1日分別向臺灣證券交易所提出以華碩電腦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股票等為標的之71檔權證發行之申請,經審核後尚符合規定,將發給同意函。
一、認購權證部分:
發行人 標的股
群益金鼎證 大立光
群益金鼎證 大立光
群益金鼎證 上銀
群益金鼎證 瑞儀
日盛證 華航
日盛證 新光金
日盛證 F-臻鼎
日盛證 華通
日盛證 聯發科
大華證 可成
國票證 上銀
康和證 宏碁
康和證 晶電
兆豐證 F-中租
兆豐證 瑞昱
兆豐證 華寶
兆豐證 中壽
兆豐證 神隆
兆豐證 寶成
兆豐證 元大金
兆豐證 和碩
兆豐證 長虹
二、認售權證部分:
發行人 標的股
中國信託證 廣達
凱基證 華碩
凱基證 統一
元富證 大立光
統一證 潤泰新
統一證 宏達電
統一證 大立光
富邦證 南亞
富邦證 旺宏
富邦證 裕隆
永豐金證 大立光
群益金鼎證 華寶
日盛證 聯發科
日盛證 瑞儀
兆豐證 聯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