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黎智英案今(9)日宣判刑期。根據《香港01》報導,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經156天審訊後,與3間《蘋果》相關公司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煽動」等3罪罪名成立;包括《蘋果》高層及「重光團隊」成員在內,共9名被告今早10時於西九龍法院宣判。黎智英被判處20年有期徒刑,其中18年與欺詐案刑期分期執行;3間《蘋果》相關公司則被判罰款300萬4500港元。
其餘8名被告刑期介於6年3月至10年,陳梓華判處6年3月、李宇軒7年3月、張劍虹6年9月、陳沛敏7年、羅偉光10年、林文宗10年、馮偉光10年、楊清奇7年3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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