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TIS上路 金管會修法為壽險金控資本減壓

2026/05/29 08:01

MoneyDJ新聞 2026-05-29 08:01:52 陳怡潔 發佈

金管會昨(28)日宣布,為配合保險業接軌新一代清償能力制度(TIS),規劃修正「金融控股公司合併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法規修正後,8家旗下有壽險子公司的金控計算資本適足率時,可隨壽險子公司採取15年過渡措施,依過渡年限來遞減計算,將能為壽險金控的資本適足壓力減壓;同時,11家壽險金控可延後一個月申報資本適足率。

金管會表示,為配合保險業接軌新一代清償能力制度(TIS),因應「保險業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之調整,為利新制度實施初期給予業者因應之彈性,金管會規劃修正「金融控股公司合併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

金管會表示,本次修正有三大重點:

一、考量保險業自今(2026)年起實施之新制度較為複雜,增訂金融控股公司申報集團資本適足性時程,主管機關可另為規定,以利金融控股公司配合保險業之新制度實施,於初期保留延長申報期限之彈性。

二、明定金融控股公司得依保險子公司適用「保險業自有資本與風險資本選擇性過渡措施應注意事項」之合格資本及法定資本需求計算集團資本適足率。另自今年起,依本辦法第4條規定應扣除之資本性質債券之資本溢額豁免扣除,並應按剩餘過渡年限以等比例方式遞減豁免扣除金額,回歸上開扣除規定之計算。

三、鑒於保險業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所定之第一類限制性資本工具,性質與銀行非普通股權益之其他第一類資本相近,為使法規適用明確且一致,就排除適用金融控股公司特別股及次順位債券總額上限範圍之資本工具,增列保險業第一類限制性資本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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