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實新聞 2012-11-29 10:27:21 記者 顏廷容 報導
大陸證監會昨(28)日公布《關於同意鄭州商品交易所掛牌交易玻璃期貨合約的批復》,同意鄭商所掛牌交易玻璃期貨合約。鄭商所亦於同日發文指出,玻璃期貨合約自2012年12月3日起上市交易。
據瞭解,玻璃期貨合約設定為20噸/手;最低交易保證金為合約價值6%;最小變動價位為1元/噸(人民幣,下同);手續費收取標準為3元/手;此次首批上市交易合約掛牌基準價均為1420元/噸。
證監會在批覆中要求,鄭商所應按照「高標準、穩起步」原則,做好上市前各項準備工作,並且注意防範及妥善化解可能出現的市場風險,確保玻璃期貨合約順利推出和平穩運行。
鄭商所人士表示,玻璃期貨上市交易主要有四大利多,分別為有利維護玻璃市場競爭和行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有利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及產品升級,適應大陸經濟發展和國際競爭需要求;有利配合落實大陸節能減排政策,淘汰落後產能,控制產量規模;有利提高玻璃企業經理管理水平和品牌意識,促進行業整體素質提升。
分析師表示,玻璃為市場上公眾熟悉品種之一,並具有行業規模大、價格波動大等特點,因此,推出玻璃期貨可滿足玻璃企業規避風險的需求。另外,據某玻璃加工企業負責人表示,有玻璃期貨交易後,加工企業便可按照期貨遠期合約鎖定價格,減少庫存,降低財務成本,以規避市場風險,尤其期貨具有保證金交易特點,對參與企業一大好處是節省資本,也使得企業由單管道融資變為多管道融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