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本日核准群益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募集開放式債券型「群益全球新興收益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總面額新臺幣200億元整,由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基金保管機構。本基金應於核准後6個月內開始募集,自募集日起30天內至少募足最低淨發行總面額新臺幣3億元。
本基金主要投資於中華民國境內外由國家或機構所保證或發行之債券,自基金成立日起6個月後,投資於新興市場國家或地區之債券總額不得低於基金淨資產價值之60%。所稱新興市場之國家或地區,係指前一季底之JP 摩根全球新興收益債券指數(JP Morgan EMBI Global Index)、JP 摩根新興市場企業債券指數(JP Morgan CEMBI Broad Index) 或JP 摩根全球新興市場當地貨幣多元債券指數(JP Morgan GBI-EM Global Diversified Index)等任一指數之成份國家或地區。
本基金得投資於高收益債券,但以前揭新興市場國家或地區之債券為限,且投資總金額不得超過淨資產價值40%。(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