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針對福貞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福貞-KY,公司代號: 8411)違反重大訊息及資訊申報規定,處以新臺幣3萬元之違約金。
福貞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福貞-KY,公司代號:8411)之子公司山東福貞金屬包裝有限公司於108年10月15日、109年1月21日、109年4月3日及109年6月24日取得或處分理財產品乙案,經查符合臺灣證券交易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4條第1項第20款及臺灣證券交易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及境外指數股票型基金上市之境外基金機構資訊申報作業辦法」第3條第2項第18款規定情事,惟該公司延遲輸入重大訊息,已違反前述處理程序之規定,故處以新臺幣3萬元之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