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雲減資換發新股自12/26起開始買賣

2014/11/14 16:31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8047)星雲-公告本公司換發股票作業計劃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11/14
2.減資基準日:103/10/29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一、本公司為辦理民國一○三年減資換發股票,茲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有價證券換發作業程序」之規定,訂定本作業計劃。
二、本公司經一○三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少實收資本額新台幣100,000,000元,銷除已發行股10,000,000股,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10月21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40339號函核淮在案,並奉經濟部103年11月07日北府經司字第01035194438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本公司辦理減資銷除股份,申請換發股票之計劃。
三、本次減資相關明細如下:
(1)本次應換發之舊股票:已發行普通股51,220,843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共計新台幣512,208,430元整。
(2)本次減資情形:減少實收資本額新台幣100,000,00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1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
(3)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412,208,430元整,分為普通股41,220,843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
(4)本次現金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依「減資換發新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普通股股東每股可退還新臺幣1.9523302元,每仟股換發804.76698股(即每仟股減少195.23302股);減資後換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按股票面額改發現金(至元為止)支付予該股東,其股份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承購,(凡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代為辦理換發者,充作集保劃撥費用)
。註:本次現金退還股款按減資比例計算,元以下捨去,不足一元所餘金額,依公平原則,由小數點數字自大至小及戶號由前至後順序調整,至符合現金分配總額。
四、減資換股相關日期如下:
(1)減資換股最後過戶日:103年12月15日(星期一)。
(2)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期間:103年12月16日(星期二)起至103年12月25日(星期四)止。
(3)減資換票基準日:103年12月20日。
(4)舊股票停止在市場買賣日期:自103年12月12日(星期五)起(依法停止過戶日前第二個營業日) 至103年12月25日(星期四)止。
(5)股票換發日、退還股款日、新股上櫃日、舊股票停止上櫃日:103年12月26日(星期五)。自新股票上櫃之日起,原上櫃買賣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五、新股票印製說明:一律採無實體發行。
六、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 減資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七、換發手續及地點:
(1)本次換發之新股票,一律採無實體發行,屆時將不再發行現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開設集保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2)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應持舊股票及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寄送之股票換發通知寄申請書及原留印鑑並填妥表單671,至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換發。
(3)未過戶舊股票換發:凡自集中交易市場買進且尚未辦妥過戶者,敬請備妥股票、買進報告書、股票領回號碼清單或相關證明文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原留印鑑章及集保證券存摺並填妥表單671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過戶及換發手續。
(4)郵寄聲請換發新股票者,請用掛號郵寄,如發生郵遞失誤情形,請 貴股東自行 辦理股票掛失手續。
(5)已送存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櫃檯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6)換票時質設股票須先撤銷,掛失股票須待除權判決後方可換票。
(7)股票換發地點: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0號11樓。電話:(02)2382-6789。
八、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4.換發股票基準日:103/12/20
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減資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6.新股預計上市日:103/12/26
7.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及比率(減資後上櫃普通股數A、A/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41,220,843股、100%
8.前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103年10月24日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於經濟部核准變更登記後訂定減資換票基準日及減資換股作業計畫等相關事宜,並依據相關規定調整後續執行進度。
個股K線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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