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挺紓困 6家大到不能倒銀行可釋出4千億放款動能

2021/07/02 09:22

MoneyDJ新聞 2021-07-02 09:22:56 記者 新聞中心 報導

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影響全球經濟金融體系穩定,為確保銀行體系可維持財務及營運上的風險承受能力,金管會昨(1)日表示,日前邀集國內6家「大到不能倒」的系統性重要銀行(D-SIBs)達成共識,延後一年實施「巴塞爾資本協定三(Basel III)危機後改革定案文件」,以及延後實施D-SIBs應符合2%的內部管理資本要求,預估藉此可讓6 家銀行共釋出約4000億元的放款動能,持續對企業與個人提供授信。

金管會表示,參考各國金融監理機關,陸續發布與銀行業資本計提相關的暫行措施,協助銀行投入資源對企業及個人持續提供授信,以減緩疫情對實體經濟所帶來的影響,並確保銀行體系可維持財務及營運上的風險承受能力。目前政府已陸續推出多項紓困貸款方案,銀行亦配合對受疫情影響還款有困難者提供緩繳或展延等措施,支持客戶渡過疫情。

為鼓勵國內銀行持續發揮金融中介功能、支持企業及民眾資金需求,金管會日前邀集6家國內系統性重要銀行召開視訊會議,並獲得兩大共識。

第一,是延後一年實施「巴塞爾資本協定三(Basel III)危機後改革定案文件」;巴塞爾銀行監理委員會(BCBS)於去年3月27日宣布延後一年,自2023年實施其於2017年12月所發布的定案文件。此文件所定資本計提規範,包括信用風險標準法及內部評等法(IRB法)、市場風險及作業風險、槓桿比率以及產出下限等規範架構。

鑒於香港、加拿大及澳洲近期已陸續宣布再延後全部或部分定案文件的規範要求,金管會表示,經參酌各國作法以及與會者的意見,將配合調整我國對定案文件的實施期程,同步延後一年至2024年起實施,並將儘速完成法規修正相關工作,以利全體本國銀行及早準備,及有意申請IRB法者儘速提出申請。

第二個共識是延後實施D-SIBs應符合2%的內部管理資本要求。為確保本國銀行協助實體經濟的空間,金管會經與6家D-SIBs交換意見,就其應提列的內部管理資本要求2%,亦決定再延後一年實施,即自2022年至2015年分四年提列完成,以提供銀行彈性分配較多資源協助因應疫情衝擊和辦理紓困貸款等相關工作。至於D-SIBs應申報「經營危機應變措施」的時程,由於6家D-SIBs均表達可如期於今年8月底前申報,因此未再調整。

銀行局表示,若延後實施一年,以6家銀行資本要求可多出0.5%個百分比空間來看,有助於銀行放款量能增加,若以風險權數100%計算,6家銀行預估將可釋出4000億元放款動能,平均每家銀行可多出700~800億元。

金管會表示,截至今年3月底,本國銀行平均普通股權益比率、第一類資本比率及資本適足率分別為11.85%、12.81%及14.77%,資本適足性仍穩健,且依本國銀行今年度監理壓力測試結果,壓力情境下銀行仍具風險承擔能力。

金管會在兼顧風險及振興紓困措施的前提下,採取上述銀行業審慎監理措施,釋放銀行資本需求與內部資源,使銀行得藉以因應疫情,持續支持企業及民眾資金需求、發揮金融中介功能,金管會同時將持續督促本國銀行落實風險管理,以維持金融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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