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聰明消費》你不知道的信用卡循環息祕辛!

2010/10/29 19:27

精實新聞 2010-10-29 19:27:06 記者 王怡茹 報導

小美和阿強是朋友口中的「閃靈刷手」,出手十分闊綽,卻又常因為還不出錢來,不幸動用到循環利息。不過,奇怪的是,對照兩人的帳單,兩人同一天在百貨公司週年慶刷了十萬,同樣也適用20%利率,只不過發卡行不同,小美的利息竟比阿強多了330元,難不成是銀行偷A錢?還是算錯?答案都不是,原來問題出在「起息日」。

什麼是循環利息?

所謂的循環信用是指持卡人與發卡銀行之間所約定的一種消費信用貸款。持卡人不用在繳費期限內一次還清所有的消費金額,只需繳納最低金額(消費金額的10%)。銀行則將未償還部份來計算循環信用利息,並累計到下次消費帳單。

目前,國內銀行是按持卡人的信用狀況來評估風險,且考量資金及營運成本等因素,訂定循環息差別利率。也就是說,各業者給予客戶的利率未必相同,還款正常的卡友利率會比較低,反之,若常拖欠卡費不還,可能就得承擔高利率。

據銀行公會最新資料,各銀行制定的循環利率從2.63%~20%不等。以安泰銀行為例,舊卡友最低可獲得2.63%的循環利率,最高為19.71%;而最大發卡行中國信託的循環利率則落在6.89%~20%%的區間。

起息日不同 利息真的「差」很大

多數人只關心信用循環利率高不高,卻忽略了起息日的重要性。現今國際間對於循環信用利息的計算方式有三種,入帳日(銀行墊款日)、結帳日,或是繳款截止日,起息日不同,利息可是會「差」很大,現在就看看小美和阿強的例子吧!

信用卡循環息計算公式為:累積未繳消費款×年利率/365(日息)×天數

案例:小美持有A銀行信用卡,阿強的是B銀行信用卡,兩張卡片的結帳日同樣是每月5日、繳款截止日為次月23日,而循環利率20%,換算日息後0.0005479%,唯一不同的是「起息日」。

兩個人都在3月27日刷了10萬元,同一天(3/30)入帳,結帳日是4月5日,直至下一次結帳日(5/5)沒有其它消費。他們選擇繳款截止日(4/23)支付了最低應繳金額10,000元,剩餘部份次期再償還,5月份帳單會看到多少利息?

小美的信用卡起息日為入帳日:

100,000元x24天(3/30~4/22)x0.0005479%+90,000元(100,000-10,000)x13天(4/23~5/5) 0.0005479%=約1,960元

阿強的信用卡起息日為結帳日:

100,000元x18天(4/5~4/22)x 0.0005479%+90,000元(100,000-10,000)x13天(4/23~5/5)x0.0005479%=約1,630元

由此可知,為何兩人利息會差了330元。目前國內銀行普遍用入帳日當作起息日,包括中國信託、國泰世華、玉山銀行在內等32家,最不利消費者;依結帳日的只有土地銀行、台灣銀行、高雄銀行等3家,而台中商銀則是自結帳列印日起算。

各發卡機構循環利息起算日:

計息方式 銀行名稱
自各筆帳款入帳日起    三信商銀、上海商銀、大眾銀行、中國信託、元大銀行、兆豐商銀、日盛銀行、台北富邦、台新銀行、台灣大來卡、台灣永旺信用卡、台灣中小企銀、新光銀行、玉山銀行、合作金庫、永豐銀行、安泰銀行、花旗銀行、美國運通、匯豐銀行、國泰世華、第一銀行、澳盛銀行、渣打銀行、華南銀行、華泰銀行、陽信銀行、萬泰銀行、彰化銀行、遠東商銀、聯邦銀行、星展銀行
自各筆帳款結帳日起    土地銀行、台灣銀行、高雄銀行
結帳列印日起        台中商銀

資料來源:銀行公會99年8月4日公布之「各項共通費用及收取方式彙整表」

信用卡制度大變革 卡友有福啦!

行政院消保會日前通過「信用卡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計息方式的轉變。過去,卡友即便已繳納部份欠款,銀行仍會用「全額」來計算利息,對消費者相當不公平,新法則規定改以「未繳餘額」來計算,可減輕不少還款負擔,新措施預計明(100)年4月27日上路。

依小美的案例,新的計息方式實施後,算式變更為:

90,000元(100,000-10,000)x37天(3/30~5/5) x0.0005479=約1,820元,減幅近1成。

信用卡制度大翻修,雖然多數卡友可望受惠,但攸關消費者權益的起息日,決定權卻依舊落在銀行手上。對此,銀行公會表示,據國際慣例,大部份國家都以墊款日為起息日。由於銀行借款給持卡人,存在授信風險,考量消費者權益與業者立場後,依使用者付費原則,採用未繳付款項來計息,對兩邊都公平。

個股K線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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