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取自pixabay)
隨著新冠肺炎變異株陸續出現,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將針對教育部、經濟部、勞動部及衛生福利部等四個部會所管理的多處場所,其工作人員須接種滿兩劑疫苗才可上工。
而此項新制預計於明年1月1日上路,也就是說,這些場所的工作人員得在今年12月17日前接種完畢,才能趕得上明年的新制上路和稽查。
以下為24處強化疫苗接種規定的場所。
教育部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社區大學、短期補習班、樂齡學習中心、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游泳池、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表演藝術類團隊練習。
經濟部
錄影節目帶播映場所、電子遊戲場、資訊休閒營業場所、視聽歌唱場所、桌遊及麻將休閒館、歌廳、舞廳等八大場所、大型餐宴、婚宴場所、美容美體業、會議及展覽場館。
勞動部
職業訓練場所。
衛生福利部
托嬰中心、多元預防社區式活動、社區型衛生福利機構、失智社區服務據點、親子館(托育資源中心)以及民俗調理業等。
(示意圖/取自pixabay)
根據指揮中心規定,上述24個場所的工作人員須接種COVID-19疫苗2劑且滿14天,復業及新進人員首次服務前,應同時提供自費3日內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或PCR檢驗陰性證明。
若有人員經醫師評估且開立不建議施打COVID-19疫苗證明,在首次服務前,應提供自費3日內PCR檢驗陰性證明,後續須每週1次自費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或PCR檢驗陰性後,才能開始提供服務。
指揮官陳時中今日表示,這項規定是要求,而非強迫。因為強化疫苗接種規範是為了整體社會安全,每個人都要盡一份責任,尤其打疫苗最主要是保護自己,保護好了自己就不會增加社會醫療的負擔。
(本文由 Knowing 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