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炒房團案 聯邦銀、新光銀遭開罰150萬

2023/03/22 05:20

MoneyDJ新聞 2023-03-22 05:20:17 記者 陳怡潔 報導

金管會去(2022)年在不動產專案金檢中揪出零元炒房團、江媽媽炒房團等兩大炒房團後,該案繼續延燒。金管會昨(21)日表示,日前進行不動產專案金檢時,發現聯邦銀行(2838)、新光銀行涉入炒房團案,有未落實確認客戶身分程序等缺失,涉及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法規,因此,對聯邦銀行和新光銀行分別開罰150萬。另外,金管會也在金檢中發現元大銀行辦理自然人購屋貸款時,在認識客戶(KYC)、執行帳戶及交易之持續監控等方面有所缺失,對其處以糾正處分。

金管會表示,日前針對10家銀行、7家信合社與3家票券公司辦理金檢,發現聯邦銀行、新光銀行涉及炒房團案,未完善建立及落實執行洗錢防制作業,當中有三大缺失:

一是未落實認識客戶及客戶身分持續審查作業,包含對進件來源通路媒體有負面報導者,仍未納入觀察名單,進件來源控管不當,以及對借戶所得來源未確實查證其收入真實性,或未審慎評估其資力及繳息還款能力,和借戶部分購屋資金由他人提供資金存入借戶存款帳戶,再匯予賣方,惟銀行未檢視借戶購屋自備款來源之合理性。

二是未完善建立或未落實執行帳戶及交易之持續監控機制,包含房貸客戶之存款帳戶有由第三人代理匯出至非案關其他信託帳戶之異常情事,但銀行未落實執行交易合理性之判斷及監控等。

三是未落實檢視或查證是否為可疑交易;對客戶經常代理他人存、提大額現金,且經洗錢防制交易監控系統產生之警示案件,銀行未落實檢視或查證是否為可疑交易。因此,對聯邦銀行和新光銀行分別開罰150萬。

另外,金管會也在金檢中發現,元大銀行辦理自然人購屋貸款作業,對於認識客戶及客戶身分持續審查作業、執行帳戶及交易之持續監控等作業未臻完善,有礙該行健全經營之虞,綜合考量其缺失情節及缺失態樣,依銀行法第61條之1第1項規定,核處應予糾正。

金管會強調,銀行辦理授信案件,應依徵、授信原則及銀行法等相關規定辦理,整體評估後以決定是否核貸。而銀行核貸過程,除考量債權確保外,防制洗錢相關之控管措施亦應適用,均為授信案件風險控管之重要作業程序。銀行與借戶業務往來過程中,應強化相關風險管理措施,並持續精進防制洗錢作為,以健全業務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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