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6403)群登-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4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05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6/03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542號(天賜良緣大飯店-茉莉廳)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一一三年度營業報告2.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3.本公司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4.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修訂報告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1.一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一一三年度虧損撥補案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無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補選一席獨立董事案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解除新任獨立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4/05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0313.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公司法第規定,自114年4月5日至6月3日止為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惟因114年4月3日及4月4日適逢例假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14年4月2日(星期三)下午16時前 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過戶手續,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五段188號15樓)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4年4月4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2.股東常會受理股東之提案相關事宜如下:(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二)提案受理期間︰114年3月28日起至114年4月7日。(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三)受理提案處所:群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北市樹林區博愛街242號9樓)電話:(02)8685-9877。(四)提案之審理標準及作業流程:一、提案資料審查標準:1.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2.股東所提議案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三百字者,該提案不予列入議案3.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2)提案股東於公司依第一百六十五條第二項或第三項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二、提案資料審查作業流程:1.股東於提案權受理期間以書面方式向本公司財會處提出。2.於受理期間截止日後二日內公告提案內容。3.董事會依上述審查標準審查股東提案。4.公司於董事會決議後二日內或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以上開日期孰前者為準),公告董事會審查提案之處理結果及未列入議案之理由。5.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本條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對於未列入議案之股東提案,董事會應於股東會說明未列入之理由。6.於股東常會後二日內公告決議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