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實新聞 2013-04-16 12:32:56 記者 戴詩珊 報導
大陸國土部日前印發《開展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試點指導意見》,確定在內蒙古、遼寧、上海、江蘇、浙江、福建、江西、湖北、四川、陝西十省(區、市)展開試點,推進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利用,優化土地利用結構。
該意見要求,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下列城鎮存量建設用地可列入試點範圍,包括國家產業政策規定的禁止類、淘汰類產業用地;不符合安全生產和環保要求的用地「退二進三」產業用地;佈局散亂、設施落後,規劃確定改造的城鎮、廠礦和城中村等。
據了解,試點省份將按照該意見的規定,選擇1至2個市(區)作為試點城市,編制試點工作方案,同步展開城鎮低效用地上圖入庫工作,報國土資源部批准後展開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