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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1)敏成健康-代子公司躍獅健康(股)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撤銷113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及補償方案
1.事實發生日:113/12/19
2.原公告申報日期:113/11/11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子公司躍獅健康(股)公司113/06/21董事會決議辦理113年現金增資6,000,000股,並於113/07/12、113/08/19及113/11/11經子公司躍獅健康(股)公司董事長核准相關時程如下
‧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3/07/22
‧停止過戶期間:113/07/18~113/07/22
‧原股東及員工認股繳款期間:113/07/24~113/07/29
‧特定人繳款期間:113/07/30~114/02/12
(得視實際繳款情形,延長繳款期間)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截至113/12/11中午12點,子公司躍獅健康(股)公司113年現金增資已完成募集股數2,639,540股,距原定募集股數尚差3,360,460股,子公司躍獅健康(股)公司評估其實際營運及募資狀況後,經113/12/19董事會決議撤銷113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待後續營運發展所需,再重行規劃。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
為確保已繳款之員工、原股東及認股人權益,子公司躍獅健康(股)公司擬訂相關補償方案如下:
一、適用對象:113/07/24~113/12/11已繳款之認股人。
二、應返還股款金額:子公司躍獅健康(股)公司將加計利息返還認股人所繳納之股款,計算公式如下:
【10元×認購股數】×【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利率(註1) ÷ 366】
(註1)利率以台灣銀行113年12月11日牌告一年~未滿兩年定期儲蓄存款固定利率1.725%計算之。
(註2)應退還之已繳股款以新台幣元為計算單位,元以下無條件進位至元。
三、利息補償金額達新臺幣二萬元者,將依「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費辦法」之規定扣取補充保費;利息所得之申報、扣繳依所得稅法規定辦理。
四、預計退款日為11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