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益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群益優化收益成長多重資產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申報生效案
群益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投資國內外之開放式多重資產型「群益優化收益成長多重資產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總面額等值新臺幣200億元整,其中新臺幣級別100億元、外幣級別等值新臺幣100億元,由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基金保管機構,並以新臺幣及美元計價發行,自112年8月22日申報生效。該基金應於申報生效日起6個月內開始募集,自募集日起30天內至少募足最低淨發行總面額等值新臺幣3億元。
原則上,該基金自成立日起6個月後,投資於國內及外國股票(含承銷股票、存託憑證(含NVDR))、債券(含其他固定收益證券)、基金受益憑證、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受益證券(REITs)及經金管會核准得投資項目等資產種類之總金額,不得低於基金淨資產價值之60%(含),且投資前開任一資產價值之總金額,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70%(含);且投資於外國國家或地區之有價證券之總金額不得低於基金淨資產價值之60%(含)。
「群益優化收益成長多重資產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募集等值新臺幣200億元額度涉及資金之匯出入,群益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應於募集前取具中央銀行同意函,始得募集該基金。(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