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1532)勤美代重要子公司UEA公告擬以協議計畫(Scheme of Arrangement) 方式私有化CMI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China Metal International Holdings Inc. (下稱「CMI」)普通股
2.事實發生日:106/5/27~106/5/27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本公司全資子公司United Elite Agents Limited(下稱「UEA」)擬依香港及英屬開曼群島法律之規定,以協議計畫(Scheme of Arrangement)方式私有化CMI(下稱「本私有化計畫」)。
以Scheme of Arrangement經核可為條件,就本私有化計畫,CMI擬對UEA及已承諾不擬出售股權股東以外的其他CMI股東(下稱「計畫股東」)提出下述要約:
對於持有CMI普通股之計畫股東計226,153,416股,UEA擬支付之現金對價為每股價格3.01港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以Scheme of Arrangement經核可為條件,交易相對人為UEA及已承諾不擬出售股權股東以外之CMI股東。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UEA為完成本私有化計畫,應取得之核准及決議如下:
(1)經濟部投審會核准本公司因本私有化計畫完成因而間接增加對大陸地區之投資。
(2)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核准本公司將發佈的關於本私有化計畫所有文件及公告。
(3)英屬開曼群島法院裁定Scheme of Arrangement。
(4)Scheme of Arrangement經「法院會議」 (指依開曼群島法律為通過Scheme of Arrangement由法院召開之CMI計劃股東會議,並於會上將就計劃作出投票)之決議。
(5)CMI股東特別大會之決議。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價格決定:考量可量化之數字、客觀資料及利用評價模式加以分析,並考量非量化之綜效,及委請獨立專家出具合理性意見書。
決策單位:UEA董事會。
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假設本私有化計畫順利完成:UEA將持有CMI普通股823,281仟股;金額:美金1.36億元;持股比例:82.55%;權利受限情形:無。
12.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假設本私有化計畫順利完成:
1.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比例:26%
2.占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比例:35%
3.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37,013仟元
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
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透過本私有化計畫之執行,預計整合集團資源,強化集團整體競爭力。
15.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
16.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7.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
18.監察人承認日期:不適用
19.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0.其他敘明事項:
1.本私有化計畫尚須取得相關主管機關之官方許可後始得進行,故實際交易條件可能因主管機關之要求或相關法令之適用而產生必須之變動,合先敘明。
2.揭露幣別:總交易金額(C)、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A)、每股交易金額(B)幣別為港幣/元;最近期個體/個別財務報告期末總資產(D)為新台幣/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