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興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規定,遭處288萬元整罰鍰
2021/01/04 15:24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025)千興-公告本公司因環境污染情事遭主管機關處分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0/01/04
2.發生緣由:本公司一貫作業廠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台南市環境保護局稽查:於其非法棄置掩埋場址挖出至其廠內暫存之有害事業廢棄物C-0104已逾有害事業廢棄物貯存之1年期限。另該批C-0104未以固定包裝材料或容器密封盛裝,亦無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且未於明顯處,設置白底、紅字、黑框之警告標示。
3.處理過程:依規定辦理
4.預計可能損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第2項、第11條第4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14之規定,處新臺幣288萬元整罰鍰。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0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依規定辦理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個股K線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