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政府公告完成對自巴西進口之拉鍊產品反傾銷調查,以及將續對自中國大陸、印度、印尼及秘魯進口之拉鍊產品進行反傾銷調查及課徵臨時反傾銷稅
阿根廷政府公報2023年12月4日刊載經濟部第1672/2023號決議如下:
(一) 自公告日起完成對自巴西進口之金屬、聚脂(或尼龍)單絲及射出式塑膠材質之閉口及開口拉鍊及鍊條(南方共市稅則號列9607.11.00、9607.19.00、9607.20.00)之反傾銷調查,並決議不對涉案產品採取反傾銷措施。
(二) 將對自中國大陸、印度、印尼及秘魯進口之拉鍊產品繼續進行反傾銷調查,並針對前3國課徵為期4個月臨時從價稅,稅率分別為中國大陸117.83%、印度314.29%及印尼279.89%;另對秘魯課徵104%之臨時從價稅,為期6個月,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三)自中國大陸、印度、印尼及秘魯進口涉案產品時,進口商須繳納與臨時從價稅等額之保證金。
(四)海關將依相關法令,對旨揭產品採行非優惠性原產地管制。(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