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大立光聲請假扣押,先進光:尚無重大影響

2013/09/25 05:42

精實新聞 2013-09-25 05:42:38 記者 許曉嘉 報導

光學鏡頭大廠大立光電(3008)對競爭同業先進光(3362)向台灣台中地方法院聲請假扣押(金額達15億元),並於2013年9/24執行保全程序(文書案號:102年度司執字第1025號)。

先進光表示,公司事先已參酌法律顧問意見,評估有本保全程序,導致將有部分資金、動產及機械設備受到假扣押。但截至目前為止,本案對於公司(先進光)財務及業務尚無重大影響。

針對這次遭到大立光向法院聲請假扣押,先進光表示,主要係因為原本任職於大立光之工程師,轉至先進光任職(現均已離職),而這4位工程師於任職先進光期間,依其等專業知識及技能研發申請2項專利獲准。

後來大立光認為該4位工程師涉嫌竊取其商業機密,同時所申請的2項專利已侵犯其著作權及營業秘密,因此於2013年6/24向智慧財產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程序在案,目前由智慧財產法院審理中。

依據先進光委任律師說法,大立光未能釋明定暫時狀態處分要件或釋明不足,且承審法官已於2013年9/23至先進光進行履勘、並已釐清大立光所訴事實多屬不實,加上先進光因產線需求等因素,已全面汰換前述2項專利,因此目前先進光產線已無採用前述2項專利。至於大立光聲稱其營業秘密遭侵害部分,迄今則未見大立光提出任何具體事證,是故,大立光主張獲准之機率甚微。

對於大立光為了保全其前揭主張、向法院聲請本次假扣押,先進光認為,此保全程序僅屬暫時性、非終局性之處置,公司(先進光方面)將迅依法提起抗告,依法請求撤銷該假扣押,以捍衛公司權利及聲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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