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實新聞 2013-04-18 17:00:42 記者 何佩珊 報導
遠傳(4904)宣布與中國移動簽署業務合作框架協議,另去(2012)年提報股東會通過的私募案因國內法規規定,將無法於期限內執行,因此與中國移動的股份認購協議將會在6月12日屆滿後終止。
遠傳表示,受限於國內法令未許可陸資投資國內第一類電信業,去年提報股東會通過的私募案將無法於期限內執行,因此與中國移動於2009年簽屬的股份認購協定也將於今(2013)年6月12日終止,同時雙方於當時簽署的戰略合作協議也將同步失效。
遠傳表示,考量因時空背景等相關條件都已與4年前大不相同,所以雙方年初時已決議不再進行合約展延,而是重新簽定新的業務合作框架協議。遠傳表示,新的協議合作範圍將會比舊有的合約內容更廣,包括數位內容相關、雲端、物聯網、零售通路,和智慧運輸方案技術交流等等。
而遠傳也表示與中國移動長期合作愉快,彼此合作意願仍熱烈,舊合約的失效不影響彼此關係。同時遠傳指出,未來若法令許可,雙方也可重新探討股權合作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