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開放「電子帳戶移轉」,電商業利多

2014/05/13 09:52

精實新聞 2014-05-13 09:52:33 記者 陳祈儒 報導

因金管會昨(12)日下午公布了「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專法草案,並將儘速送行政院審查。其中,電子商務業界呼籲政府開放的無實質交易的「電子帳戶移轉」業務,金管會草案予以放行,對於國內電商業者是一大利多;受此消息激勵,國內以電子交易、網路開店為主的網家(8044)、商店街(4965)今日皆跳空漲停開出。

金管會擬定的「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草案,共計6大章,55項條文,維持開放線下交易支付服務(O2O)。另外,在最低實收資本額上則保留經濟部版本的3億元,線上儲值限額維持原討論案的3萬元不變。

金管會針對草案有8個方面的調整內容,最受關注的是將開放無實質交易基礎的「電子支付帳戶間款項移轉」業務。

據金管會指出,營業務項目涉及收受儲值款項與無實質交易基礎的「電子支付帳戶間款項移轉」,或所保管代理收付款項總餘額達一定金額的業者,均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另外也開放電子支付機構及電子票證發行機構得相互兼營業務。

而規範對象的擴大,也是該草案中的一大特點。草案指出,除了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外,也納入兼營銀行、中華郵政及電子票證發行機構,適用一致規範經營業務,以維護市場秩序與公平競爭。

因此,未來第三方支付的業務,不只是電子商務業者可以經營,銀行與中華郵政,還有例如「悠遊卡」等票證公司,都可望投入此市場,因此未來商機不會只有Yahoo雅虎、PChome網家集團等電子商務公司,還有更多跨產業公司會投入。

草案中,亦可以發現銀行在第三方支付的角色吃重;法規將導入銀行協助管理專用存款帳戶運作情形的機制。而且支付款項運用收益應計提一定比率,以回饋使用者及其他主管機關規定用途。

為了健全金流的管控,金管會也要求電子支付機構應建立內控內稽制度。並且要成立公會組織協助建立相關自律規範。
個股K線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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