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實新聞 2012-03-03 16:39:28 記者 賴宏昌 報導
蘋果(Apple Inc.)3日宣布,應用軟體商店(App Store)累計下載次數突破250億次,創下新的里程碑!蘋果App 100億次、150億次里程碑分別是在2011年1月以及同年的7月達成。AppleInsider報導,蘋果是在2012年2月17日開始在首頁放上250億次倒數計次的碼錶,當時大約在242億左右。
為何智慧型手機/平板產品如此強調App?Research In Motion Limited(RIM)前共同執行長Jim Balsillie就曾表示,專業級平板「BlackBerry PlayBook」支援Adobe Flash Player 10.1,不需要依賴第三方程式就能提供用戶許多影音服務(例如:Youtube)。
CNBC部落格去年4月報導,創投公司「Elevation Partners」共同創辦人Roger McNamee在接受CNBC電視專訪時指出,谷歌雖然還是一家好公司而且也還持續成長中,但其影響力正在走下坡。McNamee直言以蘋果為首的應用程式(Application)模式擊敗以谷歌為首的全球資訊網(World Wide Web;WWW)取得網際網路世界的主導權,因為WWW的軟體基礎「HTML」已經有10年沒有出現重大變革。
businessweek.com 14日報導,根據科技研調機構Flurry Analytics的追蹤調查(樣本數超過55,000),今年1月行動應用軟體開發商替蘋果iOS、Google Android平台開發新軟體的比例為三比一。一年前,此一比例為三比二。iOS平台目前有超過55萬款應用程式(App),而Android則為40萬款。
軟體開發商為何偏愛iOS?蘋果2日指出,該公司總計已支付逾40億美元的權利金給開發商。Flurry行銷副總Peter Farago直言,軟體開發商從iOS平台得到的報酬較高。相較之下,Android裝置硬體規格太多、太雜,許多業者根本沒有足夠人力可以應付。
AppleInsider去年12月報導,根據Flurry發表的報告,對於同時在iOS、Android平台銷售軟體的開發商來說,iOS版每創造1美元的營收,Android版僅有0.24美元的對應收入。
根據估計,App經濟在2011年創造出將近200億美元的產值。這其中包括「付費下載」、「程式內虛擬商品(in-app virtual goods)」、實體商品/服務銷售。
網景通訊公司(Netscape Communications Corporation)共同創辦人Marc Andreessen去年8月20日在華爾街日報發表名為「為何軟體正吞噬全世界(Why Software Is Eating The World)」的專文。他在文中指出,未來10年全球至少將有50億人擁有智慧型手機。他說,伴隨智慧型手機的相關軟體商機相當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