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524)京城-公告本公司第6次買回庫藏股票 5,000,000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7/08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12,886,644,000
5.預定買回之期間:111/07/11~111/09/07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5,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22.90~50.6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34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1)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09/06/22 ~ 109/08/20 、預定買回股數(股):5000000 、實際已買回股數(股):4189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84.00
(2)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09/03/16 ~ 109/05/15 、預定買回股數(股):10000000 、實際已買回股數(股):10000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100.00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此情形。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本公司為配合實際需要,擬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第1項第3款規定,實施第6次買回庫藏股,買回本公司記名式普通股股份5,000,000股,提請 決議。(提案部門:股務室)
說明:本公司為配合實際需要,擬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規定,實施第6次買回庫藏股,其買回目的、種類、總金額上限、數量、買回期間、價格區間、影響等主要內容如下:
1.買回股份之目的: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之必要而買回,並辦理銷除股份。
2.買回股份之種類:本公司記名式普通股。
3.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依「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八條規定,本公司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為新台幣12,886,644仟元(本公司保留盈餘總額加計發行溢價資本公積)。本次預定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為新台幣253,000仟元(50.6元×5,000,000股)。
4.預定買回之期間及數量:本次計劃預定買回期間為111年07月11日至111年9月07日。買回股份之數量為5,000仟股,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34%(依規定不得再行賣出)
5.買回之區間價格:本公司買回股份價格上限為每股新台幣50.60元(董事會決議前 10個營業日或30個營業日之平均收盤價(二者取高,分別為33.26、33.75)之 150%),下限為每股新台幣22.90(本公司7/7收盤價32.70之70%);但買回期間,當公司股價低於買回區間價格下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
6.買回之方式:本公司擬在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買回自己股份,並於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分公司及三民分公司)辦理買回股份事宜。
7.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總數:本公司目前未持有庫藏股。
8.申報前五年內買回本公司股份之情形:請參見附件前5年買回本公司股份紀錄表。
9.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此情形。
10.本次買回公司股份總數,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34%,且預計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111年3月底流動資產金額0.76%,本次買回之股份業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並不影響公司資本之維持,檢附本公司董事會聲明書如附件。
11.本次買回公司股份,本公司將依規定提報明(112)年股東常會。
12.本次買回股份期間,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六項規定,本公司及關係企業董事、監察人、經理人之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利用他人名義所持有本公司之股份,於買回之期間不得賣出。
13.本次買回之股份,將依相關規定辦理公告及申報作業。
決議:經主席徵詢出席董事後,無異議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一、本公司經第十三屆111年07月08日臨時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111年07月08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本公司普通股股份5,000,000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百分之1.34,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百分之0.76,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七人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京城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為實際需要,經該公司董事會於2022年7月8日決議,計畫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一項第三款之規定買回該公司股份,預計買回股份總數為5,000仟股,買回目的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所必要而買回,並辦理消除股份,其預計買回之期間及數量列示如下表:
買回股份之目的 預計買回之期間 預計買回之數量(仟股)
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所必要 2022.7.11~2022.9.7 5,000
另上述目的買回價格之區間訂為22.90元至50.60元間,經本會計師就其價格訂定之合理評估如下:
一、買回股份價格區間訂定之合理性
(一)買回價格區間訂定之合理性
該公司買回股份之價格區間介於22.90元至50.60元間,但公司股價低於買回區間價格下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業經該公司2022年7月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其價格決定過程具合法性。
(二)買回價格區間訂定之合理性
該公司價格區間上下限參考資料如下:
單位:元
上限 董事會決議(2022.7.8)前10個營業日平均收盤價 33.26
董事會決議(2022.7.8)前30個營業日平均收盤價 33.7533
二者孰高之150% 50.63
下限 董事會決議日收盤價(註) 32.70 70% 22.89
(註):該公司董事會於2022.7.8上午開盤前召開,故採用2022.7.7收盤價。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108.04更新之「庫藏股疑義問答」相關規定,該公司本次買回股份之合理價格區間為22.89元至50.63元,其董事會決議預計買回之價格區間介於22.90元至50.60元間,符合規定之買回價格上下限範圍,故其買回價格訂定應屬合理。
二、依買回價格區間買回公司股份後,對公司之財務狀況之可能影響及變動情形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目 2022.3.31
財務報告數字 依價格下限買回全部股份 依價格上限買回全部股份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每股淨值(元) 44.66 44.96 44.58
簡單每股盈餘(元) 0.64 0.65 0.65
負債比率 51.61% 51.78% 51.99%
長期資金佔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3105.05% 3090.41% 3072.70%
權益報酬率 1.45% 1.46% 1.47%
流動比率 331.82% 330.68% 329.30%
速動比率 12.15% 11.01% 9.63%
本次執行預估之現金流出 - 114,500 253,000
註:簡單每股盈餘係依2022年3月31日已發行股數371,759仟股,並減除本次預計買回庫藏股股數5,000仟股後計算之發行在外流通股數為分母予以設算。
項目 截至董事會決議日(2022.7.8)止
已發行流通在外股數(仟股) 371,759
前各次執行庫藏股未消除或轉讓股數 -
前各次執行庫藏股已消除或轉讓股數 -
本次可購回庫藏股數上限(仟股) 37,175.9
前各次執行庫藏股金額 項次 金額 股數 已註銷或轉讓
第五次 152,919 4,189 4,189
京城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依其訂定買回價格區間執行買回股份,主要係造成現金流出,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該公司帳上現金餘額997,830仟元,足以支應該項支出,由上表可知,本次買回後對該公司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股東權益報酬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之影響尚屬有限,尚不致對該公司之財務狀況產生重大影響。
三、結論
綜上評估,京城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買回公司股份訂定之價格區間,其決策過程具合法性,價格區間之訂定及對公司財務狀況之影響在合理範圍內,尚無重大異常情事。
信永中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張瑞玲
2022年7月8日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