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起轉入靜止戶,銀行應先通知存款人

2013/08/09 06:01

精實新聞 2013-08-09 06:01:13 記者 蕭燕翔 報導

強化銀行靜止戶管理,金管會宣布相關措施,包括今年9月起,轉入靜止戶應先通知存款人,且應於契約中載明靜止戶相關權利義務,且存款轉入靜止戶者,銀行業者將不得再收取帳戶管理費。

據金管會統計,全國靜止戶存款金額高達437億元;為加強靜止戶的管理,金管會近日也宣布相關管理原則,進一步要求凡設有靜止戶的銀行業,應善盡管理人責任,以加強保障存款人權益。

金管會指出,自今年9月起,設有靜止戶的銀行業者,於轉入靜止戶前應先通知存款人。

另外,銀行業應於與客戶契約內容中,以加大、加粗或特殊明顯字體,載明轉入靜止戶的金額及條件外,轉入靜止戶前的通知及方式、轉入靜止戶後交易限制、重新啟用與結清程序等相關權利義務,亦應於存款開戶契約中明定,以維雙方權益。金管會強調,相關新開戶存款契約調整,應於今年底前儘速完成。

而存款轉入靜止戶者,銀行業者不得再收取帳戶管理費。

金管會表示,為鼓勵並協助已轉列靜止戶的存款人或繼承人對該帳戶管理,已請銀行公會儘速研議靜止戶簡便結清及重新啟用手續,如異地結清帳戶等,並檢討修正有關靜止戶恢復往來檢核作業,並將轉知會員機構遵循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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