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高收債基金監理!118檔需改名/明年5月底前完成

2021/11/05 05:25

MoneyDJ新聞 2021-11-05 05:25:38 記者 陳怡潔 報導

考量近期國際經濟情勢變動快速,為強化投資人保護,金管會昨(4)日宣布對高收益債基金強化監理措施,包含修改「高收益債券基金」名稱為「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為華文圈首見之舉。金管會證期局表示,預計業者需在半年內、即明(2022)年5月底前完成,目前台灣共有118檔境內外高收債基金需要改名、總計資產管理規模超過9,800億元。

金管會表示,考量近期國際經濟情勢變動快速,為強化投資人保護,提升投資人對投資風險之認知,金管會近期就高收益債券基金採行相關強化監理措施,包含修改「高收益債券基金」名稱為「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原因是考量「高收益債券基金」之名稱雖係由英文名稱直譯,惟該類基金所投資債券標的之本質為非投資等級債券,為避免投資人誤解,金管會同意投信投顧公會之建議,修改其中文名稱為「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並請投信投顧公會轉知相關業者於6個月內辦理後續基金名稱變更事宜。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蔡麗玲表示,截至今年9月底止,台灣共有58檔境內高收益債券基金,資產規模達2,133億元;另有60檔境外高收債基金,規模為7,708億元;總計共有118檔高收債基金,規模總計達9,841億元;在發函業者後,會給予業者6個月調整期,即這118檔基金最晚需於明年5月中或月底完成更名作業。另外,依照現行規定,基金更名之後,為方便投資人辨識,基金名稱在一年內需將新舊名並列。

金管會並表示,業者應強化基金風險揭露及提供更多風險評估參考資訊,並提出三點作法:

一是業者如以「基金風險報酬等級分類標準」(RR)等級作為風險標示,應闡明RR係計算基金過去5年淨值波動度標準差,以標準差區間予以分類等級,以及基金所屬RR等級之理由與可能限制等。

二是除現行要求境外基金投資人須知及境內基金簡式公開說明書應依基金類別及投資特色敘明主要風險及相關投資警語外,將要求投資人申購以非投資等級債券為訴求之基金時應簽署之風險預告書,亦應增列以新臺幣兌換外幣投資基金應承擔匯率風險之說明。

三是為提供投資人更多之風險評估參考資訊,投信投顧公會已於其網站建置「基金績效及評估指標查詢」專區,提供如年化標準差、Beta、Sharpe等相關指標供投資人運用。

金管會並表示,應強化銷售機構辦理客戶基金適合度評估,首先,銷售機構辦理客戶與基金之適合度作業,包括充分瞭解金融消費者(Know Your Customer,KYC)及充分瞭解商品(Know Your Product,KYP),銷售機構辦理基金商品KYP時應確實就投資策略、投資區域及投資組合所可能涵蓋之相關風險進行全面性評估,尚不得僅憑單一評估指標(如RR等級)即認定商品之風險等級,而為確保基金商品對客戶之適合度,已函請銷售機構應落實執行客戶基金適合度評估作業。另外,也要求銷售機構應將客戶基金適合度評估及不當銷售行為等納入業務人員之薪酬考核,並建立不當銷售之懲處機制,業務人員不得有引導或暗示投資人填列不實KYC,致投資人申購與本身風險承受度不匹配之基金。

金管會呼籲,投資人應於申購前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所載之投資風險,RR等級係基於一般市場狀況反映市場價格波動風險,其雖具簡單量化及一致性之特性,惟仍無法涵蓋所有風險,故投資人不宜僅以RR等級作為投資唯一之依據,且基金業者及銷售機構如以RR等級為風險標示時,仍應注意檢視個別基金之風險特性,調整其評估等級。為宣導正確的基金投資觀念,金管會已請相關公會輔導基金業者及銷售機構配合辦理相關宣導活動,共同促進投資人對基金投資之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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