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實新聞 2013-12-18 09:11:29 記者 王彤勻 報導
IC設計廠商威盛(2388)宣布,向臺北地方法院對華碩(2357)和其子公司祥碩(5269)提出民事訴訟,求償新台幣41.37億元(相當美金1.38億元),以彌補該集團及相關人等因涉嫌竊取威盛USB 技術所造成的損害,且包括祥碩董事長沈振來、祥碩總裁林哲偉等人都赫然在被告行列。對此祥碩稍後也發布聲明回應,表示該公司對於威盛的求償金額,認為「非常無理由」,且此乃常見之訴訟手段,該公司基於對司法的尊重,則不便評論。
臺北地檢署認定祥碩及其相關涉案人員竊取威盛之營業秘密及侵害著作權,於今年11月8日偵查終結,起訴祥碩及其四名員工(其中包括研發部門副總張棋)。
針對威盛依據臺北地檢署就該公司所提告訴案於102年11月8日公布偵查結果,進而提出民事訴訟索賠案件,祥碩則發佈數點聲明,全文如下:
第一,祥碩表示,本案已進入司法程序,該公司也深信司法公正。目前因案件已繫屬於臺北地院,將依序審理,該公司基於對司法的尊重,不便評論相關細節。
第二,祥碩指出,公司向來要求員工恪遵法律規定,尤其不得侵害他人之智慧財產權,因此,該公司堅信所有員工均已嚴格遵守相關規定,並無侵害威盛智慧財產權情事。祥碩也將於後續司法程序持續協助司法機關釐清事實,以維護、爭取該公司及員工之信譽及清白。
第三,祥碩表示,對於外界傳聞之求償金額,該公司認為非常無理由,且此乃常見之訴訟手段,本公司基於對司法的尊重,不便評論。
第四,祥碩強調,倘若威盛對於祥碩及產品提出假扣押或假處分等保全處分之聲請,祥碩雖尊重其訴訟權利之行使,但因該等保全處分並無溯及效力,並不影響祥碩客戶已採購使用的產品,因此威盛亦不得以該等業由對本公司客戶採購使用之產品主張任何權利。
第五,祥碩指出,若威盛執意對該公司提出假扣押或假處分等保全處分之聲請,祥碩當依法進行答辯,請求法院駁回威盛之聲請,並請法院至少應命威盛負擔高額擔保金始得准許,以維護祥碩之正當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