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宇資股票於103年起經櫃買中心採行多次處置措施,其公告之103年上半年每股盈餘0.29元,與102年同期相比轉虧為盈,惟截至8月14日大宇資股票本益比為負值,股價淨值比為11.11,均仍有異常。
為維護市場交易秩序並提醒投資人注意交易風險,櫃買中心依櫃檯買賣公布或通知注意交易資訊暨處置作業要點第6條第4項之規定,對該股票自103年8月15日起至9月12日止計二十個營業日(如遇休市則順延執行)之交易執行下列處置措施:
各證券商對於投資人每日買賣該有價證券時,應於受託時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