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1月份許可之外匯業務

2016/02/16 07:53

中央銀行105年2月15日,105年1月份許可之外匯業務

本行為持續落實外匯自由化、國際化既定政策及促進外匯業務健全發展,105年1月份許可或開放辦理下列業務:

一、永豐銀行、京城銀行、上海銀行、彰化銀行、日商瑞穗銀行臺北分行、西班牙對外銀行臺北分行、新加坡華僑銀行臺北分行及荷蘭商安智銀行臺北分行透過網路銀行、行動網路銀行及傳真等電子化方式辦理外匯業務。

二、日盛銀行申請發行外幣可轉讓定期存單。

三、安泰銀行辦理「外幣本金連結外幣利率選擇權及外幣匯率選擇權之可贖回結構型商品(保本型)」。

四、星展(台灣)銀行辦理「外幣本金連結外幣利率交換及利率交換選擇權之可贖回結構型商品(保本型)」業務。

個股K線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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