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對新光金提5點期許:增資承諾須履行

2024/01/30 19:26

MoneyDJ新聞 2024-01-30 19:26:37 記者 陳怡潔 報導

新光金(2888)增資案爭議延燒,兩派股東持續互相放話抨擊;對此,金管會主委黃天牧今(30)日重話回應,稱新舊股東的對立不符合期待,且大股東對金管會的增資承諾不容打任何折扣、必須履行;並強調金融業經營有高度公共性,重點在以保戶和存戶投資人的權益優先,「而非念茲在茲股東權益、股東成本是甚麼」。

黃天牧今日在金管會新春記者會中親上火線回應新光金的增資案爭議,他指出,金管會的立場自去(2023)年到現在都是一致的,過去7個月金管會對新經營團隊「聽其言,觀其行」,而新光金念茲在茲就是增資後對股東權益的影響,並未將600多萬保戶和投資人的權益考量在內。新舊股東的對立不符合期待,且標榜改革的部分人士其實也都是過去經營團隊的成員,不應劃分彼此,並強調大股東對金管會的增資承諾需要「嚴格遵守、不容打任何折扣,必須履行」。

黃天牧提出金管會對新光金的五點期許:

一、金融業經營具高度公共性,不能違反保戶及存款客戶的誠信託付,以誠信維護客戶的資產才是最重要的;而新光金每年70億的增資承諾,也不可因經營隊的調整就忽視,必須遵守,不容現任經營團隊打任何折扣。

二、企業經營已經從過去的股東資本主義,轉向利害關係人資本主義;金融機構應以誠信為本,增資是否能獲利是一回事,重點是以維護保戶、存戶和投資人的權益為優先,「而非念茲在茲股東權益、股東成本是甚麼」。

三、金融機構是受高度監理的行業,主要股東應該優先現金增資,沒有任何理由;當然,資金缺口不盡然要由大股東全部承擔,也能透過發債,或在不影響財業務下、經金管會同意後由子公司上繳盈餘,不過,基本道理仍是當金融機構發生資本缺口時,主要股東應對注資負擔責任和義務。

四、當新光金已有股東表達願意現金增資意願時,這個提案為何沒辦法進入董事會討論?為何不讓有意願的股東增資?這是否真為保護股東權益而著想?並重申金融機構有保護存款大眾的承諾和責任,當有資金缺口時,股東就應該優先注資。

五、新光金董事長陳淮舟上任時給員工的公開信,有非常高的格局,並提及股東之間應齊心打拚,但現在看到的是新舊股東間的對立,這不符合對金控經營的期待,呼籲新光金能夠化異求同、合舟共濟,共同為309萬保戶和320多萬存款戶、以及投資人權益的努力。

保險局長施瓊華則表示,新光金對主管機關提出的是自2023年至2025年分別增資70億元的補強計畫,而且就是現金增資;2023年則已增資15億元、但仍有55億元未完成,加上2024年還需增資70億元,累計有125億元需要現金增資,所以新壽現增是「必然的、一定要做」;金管會也已經在1月22日發函給新壽,要求在一個月內提出現增讓RBC回升至法定標準的計畫。

另外,對於新光金是否有大股東干政的問題?金管會銀行局長莊琇媛表示,已經檢視新光金股東結構,並未違反金金分離規定;新壽已不符合RBC 200%的最低標準,且其他董事也有提出現增需求,現在新光金最重要的就是需要現金增資,重點不是大股東干政,而是要盡快增資、讓新壽資本適足率能符合規定。

個股K線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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