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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5)中福-公告股東翁弘林等共計20人依公司法第173條之1規定召集本公司113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限制案
1.股東會決議日:113/08/2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
力大資本有限公司-代表人:陳建
力大資本有限公司-代表人:陸榮木
力大資本有限公司-代表人:蔡沛珊
中福整合行銷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黃立中
獨立董事:
高榮志、吳進成、楊智閔、江嘉芸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董事:
力大資本有限公司-代表人:陳建 青山儀器容器有限公司負責人
力大資本有限公司-代表人:陸榮木 冠逸服飾股份有限公司財務經理、
捷將科技有限公司財務經理
力大資本有限公司-代表人:蔡沛珊 甄明法律事務所資深法務主任
中福整合行銷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黃立中 福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杰亨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中福整合行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獨立董事:
高榮志 信誼爾雅法律事務所律師、亞洲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吳進成 力詮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暨執業會計師、
又又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裕國冷凍冷藏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美麗信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薪酬委員
楊智閔 全智管理顧問有限公司董事長
江嘉芸 宏宇法律事務所律師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1)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力大資本有限公司代表人:陳建、力大資本有限公司代表人:陸榮木、力大資本有限公司代表人:蔡沛珊」及獨立董事「高榮志、吳進成」之競業限制案,經投票表決結果,贊成權數:76,087,775權,占表決總權數56.42%,反對權數:13,285,108權,棄權未投票權數:45,492,201權,無效權數:0權。
本案照案表決通過。
(2)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中福整合行銷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黃立中」及獨立董事「楊智閔、江嘉芸」之競業限制案,經投票表決結果,贊成權數:47,522,131權,占表決總權數35.24%,反對權數:89,372,883權,棄權未投票權數:(2,029,930)權,無效權數:0權。
本案經表決未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