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如期完成處分台企銀持股,兆豐金遭罰!

2012/10/02 18:25

精實新聞 2012-10-02 18:25:28 記者 蕭燕翔 報導

未能如期完成處分台企銀(2834)持股,兆豐金(2886)遭罰!金管會2日宣布,因兆豐金未依核准期限完成處分台企銀持股,且未提出一定期限內確保完成處分具體計畫,將停止該金控申請投資案件6個月。

兆豐金先前是因配合二次金改有意併下台企銀,最高擁有該行13%以上股權,後因放棄併購,金管會要求須於今年6月底前出清持股,兆豐金原規劃透過發行交換債券(EB)方式,完成處分,無奈台企銀股價表現不如預期,未能順利在期限內處分完畢。

對此,金管會2日指出,因兆豐金未依核准期限完成處分台企銀持股,且未提出於一定期限內確保完成處分的後續具體計畫,有礙健全經營之虞,基於金控法規定予以糾正,並將停止申請投資案件6個月。

金管會也指出,如果6個月屆滿,仍未依該金控提報處分方案交付信託,將繼續停止投資申請至完成交付信託為止。

除兆豐金外,金管會2日也對日盛證開罰,因日盛證與金控法規範對象辦理「股權連結結構型商品(ELN)」交易,未事先提報董事會決議,核處200萬元罰鍰。

個股K線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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