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5425)台半-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4年股東常會事宜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14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6/193.股東會召開地點:宜蘭縣宜蘭市梅洲二路96號(台灣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宜蘭廠)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一)本公司113年度營業報告及114年度營業計劃報告。(二)審計委員會查核113年度決算表冊報告。(三)報告本公司及子公司113年度背書保證、資金貸與他人、取得或處分資產辦理情形、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情形。(四)113年度董事酬勞金及員工酬勞分派情形報告。(五)董事及經理人之績效評估及薪資報酬之內容及數額與績效評估結果之關聯性及合理性報告案。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一)承認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二)承認113年度盈餘分配案。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一)討論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4/21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1913.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包含案由、說明及標點符號在內)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內容超過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審查標準: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應列為議案:(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4)該議案超過三百字或提案超過一項之情事。上開股東提案係為敦促公司增進公共利益或善盡社會責任之建議,董事會仍得列入議案。(2)本公司114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期間擬訂為114年04月02日起至114年04月14日止。受理提案處所為台灣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三段205號11樓,電話:(02)89131588分機1201→發言人)。(3)本次股東會得採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其行使期間為自民國114年5月20日至114年6月16日止,其行使方法依公司法第 177-1 條規定,將載明於股東會召集通知,並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