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鬆綁全委業務 資產不須再找國內銀行託管

2021/12/03 07:51

MoneyDJ新聞 2021-12-03 07:51:57 記者 陳怡潔 報導

助業者爭取海外理財商機,金管會昨(2)日宣布鬆綁全委業務辦法,未來高淨值投資法人海外全委資產可由原先的國外保管機構保管,不須再找國內銀行託管,將可大幅節省法人客戶作業成本,有利投信投顧爭取外資法人商機。

金管會表示,為擴大國內資產管理規模,及強化對於投信投顧事業、信託業及其人員經營或兼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之管理,「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條文修正草案已完成預告程序,將於近期發布。

關於本次修正重點,金管會指出,一是考量國內外法人如符合高淨值投資法人條件,且已有固定往來之保管機構者,因其淨資產超過新臺幣200億元、設有投資專責單位且配置符合一定資格條件之適任專業人員、持有有價證券等部位達新臺幣10億元以上、內部控制制度訂有合適之投資程序及風險管理措施,具有充分金融商品專業知識或交易經驗,應有洽訂全權委託投資相關事宜之能力;其所委託投資資產已指定保管機構者,投信投顧事業得與該客戶自行約定全權委託投資資產之保管等事項,不適用有關應由客戶將資產委託全權委託保管機構保管或信託移轉予保管機構之規定。

金管會表示,二是明定投信投顧事業、信託業及其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業務人員及受僱人辦理或兼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運用委託投資資產或信託財產買賣有價證券及其相關商品時,不得為自己或他人之利益買入或賣出;併就現行事業及其人員禁止行為中規範之投資標的修正增加證券相關商品。

根據金管會統計,截至今年10月底止,投信投顧業全委有效契約總額達2兆784億元,其中,投資型保單占比51.12%,政府機關所屬基金占比達25.2%,本國法人占比21.68%,但外國法人全委契約金額僅173億元左右,未來成長空間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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