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達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競業限制案

2021/08/19 16:42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409)友達-公告本公司110年度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競業限制案

1.股東會決議日:110/08/1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彭又又浪,本公司董事長
(2)彭錦彬,本公司獨立董事
(3)何美玥,本公司獨立董事
(4)蘇艷雪,本公司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彭又又浪
富采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2)彭錦彬
奧暢雲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師子王藝術分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何美玥
晟德大藥廠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Onward Therapeutics SA 獨立董事
(4)蘇艷雪
香港高偉電子控股有限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
誠品生活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個股K線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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