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湖山擬辦理私募發行普通股案,上限5000萬股

2024/05/08 16:36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5701)劍湖山-本公司擬辦理113年私募發行普通股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08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私募發行普通股,分一~三次辦理之。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符合「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及「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規定之特定人。
4.私募股數或張數:辦理私募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股數不超過50,000,000股之額度內。
5.得私募額度:辦理私募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股數不超過50,000,000股之額度內。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私募參考價格之計算係以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訂定之:
a.定價日前1、3或5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b.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2)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其訂定方式係依現行法令規定訂定,應屬合理。實際定價日及實際私募價格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法令規定視日後洽特定人情形及資本市場狀況決定之。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調整財務結構、推動業務增長、強化競爭力及因應未來發展等需求。(包括但不限於償還借款、轉投資、購置固定資產及充實營運資金)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考量籌集資金之時效性、便利性及發行成本等因素,私募具有迅速簡便之特性,及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之限制,擬採私募方式向特定人募集資金。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不適用。
11.參考價格:不適用。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尚未發行。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普通股,除受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之轉讓限制外,其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請參閱公開資訊觀測站私募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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