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eyDJ新聞 2018-03-22 10:19:55 記者 新聞中心 報導
為擴大金融對外開放,促進支付服務市場健康發展,大陸人民銀行昨(21)日發佈《公告》,明確外商投資支付機構准入和監管政策,開放外商投資支付機構准入限制,並遵循鼓勵公平競爭、促進市場開放等原則,在商業存在、業務系統、資訊保護等方面對外商投資支付機構提出要求,給予其全面國民待遇,進一步完善非銀行支付機構監管制度。
人行有關負責人表示,開放外商投資支付機構准入限制,透過對大陸內、外資同等對待的方式,實現統一的準入標準和監管要求,有助於培育創新驅動的競爭新優勢,進一步優化產業結構;有利於營造支付產業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提升支付機構的服務水準;並有利於加快大陸支付服務市場的改革開放和創新轉型,推動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
該負責人指出,對於准入和監管方面有三個基本原則,一是鼓勵公平競爭、促進市場開放;二是防範風險、保障資訊安全;三是合理引導,堅持規範發展。
該負責人進一步指出,外資機構申請大陸支付業務許可證所應具備的條件,主要包括,一是商業存在,境外機構應當在大陸境內設立外商投資企業作為申請支付業務許可的主體;二是支付業務設施,外商投資支付機構應當在大陸境內擁有安全、規範、能夠獨立完成支付業務處理的業務系統和災備系統;三是資訊存儲要求,外商投資支付機構應遵守中國大陸法律,在大陸境內收集和產生的個人資訊和金融資訊應在大陸境內儲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