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推溫州金改細則,小貸公司可發私募債融資

2012/11/23 12:06

精實新聞 2012-11-23 12:06:30 記者 顏廷容 報導

大陸溫州市政府透露,浙江省政府提出了溫州金融綜合改革實施細則,而根據今年3月28日大陸國務院常務會議所批準實施的《浙江省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總體方案》,浙江省政府制訂「省12條」具體實施方案。其中,細則部分解決小額貸款公司再融資問題,即小額貸款公司可透過發行小額私募債方式進行再融資。

同時,細則中還並鼓勵積極發展各類債券產品,以地方政府債務率作為控制指標,研究探索符合條件地方融資平臺發行私募債券,積極爭取高收益票據等創新產品在溫州先行先試等。除此之外,細則末尾特別提到,浙江省政府需要求省級各有關部門要爭取國家下放相關審批權限,並在機構設立審批及項目報批過程中給予支持。

據瞭解,該項「省12條」具體方案具備「三堅持」實施原則,分別為堅持整體設計、系統推動;堅持創新為要、監管先行;堅持上下聯動、項目運作。具體內容則包含了規範發展民間融資、加速發展新型金融組織、發展專業資產管理機構、展開個人境外直接投資試點、深化地方金融機構改革、創新發展金融產品與服務、培育發展地方資本市場、積極發展各類債券產品、拓展保險服務領域、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強化地方金融管理機制、建立金融綜合改革風險防範機制。

另外,細則中也提出,要積極展開產權交易市場試點,建立知識產權、企業產權、金融資產、排汙權、水權、碳排放權、低碳技術等多種產權交易市場,並依法展開非上市公司股份轉讓試點,研究探索中小企業私募債轉讓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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