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8/10起將採行公布注意暨處置新規定

2026/08/10 08:03

自115年8月10日起,證交所將採行公布注意暨處置新規定

證交所已於115年8月3日公告修正「公布或通知注意交易資訊暨處置作業要點」第6條暨「公布或通知注意交易資訊暨處置作業要點第四條異常標準之詳細數據及除外情形」第12條規定,新規定將於8月10日起正式實施。

本次修正重點包括:處置期間調整為5個或7個營業日;處置措施之撮合作業時間調整為約每2分鐘撮合⼀次(除變更交易方法、變更交易方法且採行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者外);公布注意第11款之「6個營業日收盤價起迄價差標準」調整為有價證券收盤價逾千元以上始適用,並同步調整級距及價差標準。

證交所提醒,8月10日新規定實施時,仍在處置期間內之有價證券,即適用本次修正後之處置期間及撮合時間。有關本次修正條文詳細資訊,請至證交所官網首頁「公布注意處置新規定專區」(https://www.twse.com.tw/zh/index.html)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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